首页 > 其他类型 > 我真没想火葬场啊[快穿] > 第二十七章

第二十七章(第1/5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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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板上又有光点亮起来。

这次的光点是银灰色,有神秘的光泽……像是碎片的画面里,老店主挑出最漂亮的那件新斗篷。

十四岁以前,庄忱曾经有件很喜欢的斗篷,就是这个颜色。

后来庄忱不再穿它了,银灰闪亮、仿佛是星光一样的斗篷,再没出现在骄傲又漂亮的小皇子肩上。

很长一段时间——大概有七、八年,从十四岁往后,庄忱的斗篷换成沉闷无聊的黑色,和凌恩的斗篷一样。

于是那些曾经说凌恩是仆人、是劣等的下级星系来的野小子,说他只在宫里干那些伺候人的事,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声音……也就这么悄然淡去。

即使当事人中的一个,甚至迟钝到从未察觉过,这两件事之间有任何联系。

……

凌恩盯着手里的星板。

那颗银灰色的光点,稍一变换角度,就能折射出仿佛是某种贝类的奇异珠光。

这让他很想再买一件这样的斗篷……他早该买一件这样的斗篷,做庄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。

小皇子穿着那件银灰色斗篷的时候,实在显得神气可爱——庄忱很喜欢骑马,从不好好拎着马缰,抱着胳膊坐在慢悠悠走的白马上,银灰色的斗篷被风吹动,就泛着耀眼的流光。

回过神时,凌恩已经走到那间斗篷店前。

他碰到星板的部分仿佛有针刺、仿佛在灼烧,这是灌注精神力过度的反应。

凌恩把它攥得更紧。

他没有敲门——但在伊利亚星系,大多时候也用不着敲门,精神力会告诉人们有来访的客人。

有人把门拉开,不是老店主,是个年轻人,和老店主长得有六七分像。

年轻人看了看他:“买斗篷?”

凌恩仍盯着星板,他觉得自己正在做的事十分卑劣,不过是种毫无意义的逃避,用以自欺欺人地减轻内疚。

但他无法控制,那些在过去的十年里,那些被他刻意忽视、从未做过的事,从他的胸膛里蔓出荆棘,支配他的身体和喉咙。

“……银灰色的斗篷。”凌恩低声说,“像这种颜色。”

年轻人:“没有。”

凌恩攥着星板的手停顿了下,他垂着视线,什么也没问,就将星板收起来。

“对不起,元帅阁下。”年轻人大概也觉得自己态度过差,沉默了一会儿,还是重新回答,“我父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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